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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苏州

发表时间: 2024-11-28

苏州——古称吴,吴中,东吴。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历史二千五百多年,公元前五百一十四年建城,吴王阖闾命前来投奔的楚国大臣伍子胥所建吴国都城阖闾大城,曾是春秋之吴国,战国之越国,三国之孙吴,元末之张吴等多个政权的首都。

所谓“上有天堂,下有苏杭。”苏州东方水城,典型的“小桥,流水,人家。”更有拙政园,留园等园林美景,唐朝诗人张继的一首《枫桥夜泊》更是令古今文人雅客争相来访枫桥,闻听寒山寺的钟声。

本来龙寻想把身上的五两银子给他们,可又能给谁呢?给她们孤儿寡母又害怕反而害了她们,毕竟这年头有人可以为了一个饼去杀人,算了,坏人做到底,送佛送到西,龙寻就这样和大家慢慢吞吞地走着,经过三天时间,龙寻花光了身上的银子,才把这二,三十人全部带到苏州。

“大姐,妞妞,各位乡亲,苏州已经到了,在下还有事,就不跟你们一道了,后会有期。”龙寻对众人一抱拳,就要离去。

“恩人一路走好。”经过几天的接触,大家都知道龙寻是一个很随和的人。

苏州——高大的城墙正中端正的写着两个正楷,据百科全书显示,吴伟业出生在太仓,现在在京城做官,想必在太仓还有他的家人,龙寻准备从吴伟业的家人着着手,再找机会接近他。

太仓距离苏州六十里地,一天就能到。算了,已过晌午,今天就住在苏州城吧!此时的苏州城异常繁华,亭台楼阁,园林众多。据明《苏州府志》记载“聚居城郭者十之四五,聚居市镇者十之三四,散处村庄者十之一二。”明朝城市人口高度集中,南京城外周一百二十里,居民至少五百万,当之无愧世界第一大城市,苏州则排在第二位,城市人口三百万以上,反而作为首都的北京人口仅两百万和扬州相当,其余的如后世成都,重庆一众大城市人口则都在五十到一百万之间。这样的规模就算放到现在也是个特大城市。

龙寻虽来自后世,确也没有见过如此规模,书院,布店,酒肆,茶社,赌坊,妓院,胭脂水粉……应有尽有。贩夫走卒,文人墨客,窈窕淑女。街上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。在龙寻的脑海里,这就是一副流动的清明上河图,不,绝对要比那更精彩,宏伟。他看着看着竟有些留恋竟有些痴醉了。

“旺旺旺……”传来一连串急促的狗叫声,虽然空旷这狗的叫声却带有回音,那回音纯粹是从狗嘴发出来的,可见这狗得有多大。

顺着狗叫声望去,一只雄壮的黑棕色大狗正紧紧地追着一个人,显然这个人已被这畜生咬过,他捂着滴血的手臂命地跑,他越跑狗叫地越凶,无奈他怎么跑得过大狗,他再次被大狗扑到,眼看大狗就要咬向那人的脖子,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龙寻一个百米冲刺,飞起一脚,使出浑身力气踢在了大狗的头部。

“嗷嗷……”大狗的叫声完全变了,越来越小。慢慢地,大狗开始打转,跌倒,口吐鲜血,一动不动。事发突然,所有人都惊愕地看着他,那个被狗咬的人满脸恐惧,额头的汗水不停地往下滴,此刻时间仿佛停滞了,画面中,所有人都是一张相片,只有龙寻一个人在环视众人。

“是谁这么大胆子。”一个高亢的女高音打破了暂时的宁静,所有人都各自忙活着自己的事情,仿佛根本就没事发生一样,但是大家都是有意无意都用余光期待着即将发生的事情,他们生害怕错过什么,在中国无论哪个朝代都不缺爱看热闹的人,或许是人太多,太闲的缘故。这是流淌在国人血液里的东西。

“是你打死了我的狗吗?”急促的脚步声过后,一个高大的姑娘带着四个仆人冲到龙寻面前,她用手里的皮鞭指着龙寻喝道。

之所以说这是个高大的姑娘,是因为她足有一米七以上,在那个年代绝对算是人高马大了,姑娘约十六,七岁浑身充满青春的气息,黑亮的头发整齐地盘在头上,发髻间插着一支漂亮的玉簪,玉簪上的饰物随着她的头部运动而轻轻地摇摆,脸颊两边自然地垂下两缕齐脖清丝,整齐的刘海下一对柳叶俏眉,一双杏眼园睁,好似马上要脱离眼眶,鼻梁高挺,微微张开的红唇,温润而有肉感,红唇间闪烁着两排珍珠般的玉齿,光滑而细腻的皮肤吹弹可破,瓜子脸。长胳膊,大长腿,美中不足,嘴角靠近下巴处有一粒芝麻大的黑痣。完全符合现代人的审美,但在古代人眼中却不算是美女。古人审美,以小为美,小嘴小鼻,小胸脯。纤纤玉手,三寸金莲……

“这脚至少得有三十八码,这大脚同三寸金莲相比,无疑就是成年人和孩童的对比。”龙寻把姑娘从上看到下,他在心里默默地想。

“喂!在跟你说话了,你听不见啊?”姑娘再次问道。

龙寻的思绪被姑娘打断,他点了点头,却没有说话。

“啪啪。”姑娘的皮鞭重重地抽在龙寻的身上。

“把他给我抓起来。”姑娘几乎是用咆哮的语气说话。话音刚落,四个仆人撸袖子,提裤脚。三下五除二地把龙寻捆了个结结实实。

他没有还手,如果真的动起手来,龙寻自信这几块料他还不放在眼里,一,是美女当前,二,自己现在身无分文,晚上吃的,住的总得有个地方吧!三,确实是他打死了别人的狗,四想必他们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,还不成杀了自己为宠物报仇。

“带回府。吴天把旺财也带回府。”姑娘指着一个仆人说道,一行人杀气腾腾地离开了。

地上被狗咬的家伙惊魂未定,傻愣愣地看着龙寻被带走,他也不敢说什么,也做不了啥。

“这小伙子真有劲,一脚就把那大狗踹死了。”

“只可惜,这大汉好像是个哑巴。”

“落在吴家大小姐手里,这傻大个可有苦头吃喽!”

“是啊!小伙子好大个啊!这家伙一顿只怕是能吃几斗米吧!”

“其实吧!吴大小姐这人还是不错的,挺善良的,可这大汉偏偏得罪了她,有得罪受了。”

看客们七嘴八舌,肆意发挥着自己的想象,随便地把自己地推理强加在别人头上,挥霍着自己的精神,消遣着别人的生活。

龙寻一会儿就又壮士变成哑巴再到傻大个最后成了酒囊饭袋。谣言就是这样产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