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醒林依依的女频言情小说《重生1958: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林醒林依依全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赵亥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你是林醒?”陈建业皱眉问道:“找我有什么事?”扁溪村不大,总共也就这么点人,所以大家彼此之间都是互相认识的。林醒也没有拐弯抹角,直接就是开门见山道:“陈伯,我想借你的猎枪。”听到这话,陈建业想都没想,当场就拒绝了:“不借!小屁孩打什么馊主意,枪这东西是随随便便能借给别人的吗?”说完就准备关门。林醒连忙拉住了他,说道:“陈伯,您别误会,我借枪是想上山打猎,没憋什么坏主意。”“打猎?好端端的你为什么想打猎?”陈建业问道。林醒叹了口气:“我家的事儿,您应该已经听说了吧?”“听说了。”陈建业点了点头。每个年代都不缺八卦的人,更何况这个年代,被赶出家门的例子都很少,所以林醒一家子被家暴的分家的事,很快就已经传遍了整个扁溪村。“我,我妹妹,还...
《重生1958: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林醒林依依全局》精彩片段
“你是林醒?”陈建业皱眉问道:“找我有什么事?”
扁溪村不大,总共也就这么点人,所以大家彼此之间都是互相认识的。
林醒也没有拐弯抹角,直接就是开门见山道:“陈伯,我想借你的猎枪。”
听到这话,陈建业想都没想,当场就拒绝了:“不借!小屁孩打什么馊主意,枪这东西是随随便便能借给别人的吗?”
说完就准备关门。
林醒连忙拉住了他,说道:“陈伯,您别误会,我借枪是想上山打猎,没憋什么坏主意。”
“打猎?好端端的你为什么想打猎?”陈建业问道。
林醒叹了口气:“我家的事儿,您应该已经听说了吧?”
“听说了。”陈建业点了点头。
每个年代都不缺八卦的人,更何况这个年代,被赶出家门的例子都很少,所以林醒一家子被家暴的分家的事,很快就已经传遍了整个扁溪村。
“我,我妹妹,还有我娘,我们三个人已经跟我那个混蛋老爹分家了,现在我们没有收入,吃不饱饭,只能进山打猎了,这是我们唯一的活路,我想让我们全家填饱肚子。”林醒诚恳道。
陈建业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:“原来是这样啊,我也能理解,但是这枪我还是不能借。”
“陈伯你......”林醒有些无语了。
陈建业摆摆手,继续说道:“不是我小气,进山打猎可不是有把枪就能行的,打猎需要丰富的经验,要是一个不小心,那山上的猛兽就把你给吃了,你年纪这么小,要是死在了猛兽嘴里,你娘还不得跟我拼命?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。”
“您放心,我虽然没有经验,但是我有天赋啊。”林醒笑道。
陈建业没忍住笑了出来:“天赋?在哪儿呢?我怎么没看出来?”
林醒对他哈了口气,笑道:“您闻闻,我这嘴里是不是有肉味儿?”
陈建业闻了闻,奇怪的挑起眉头:“别说,还真是,而且这味道还是兔子的味道。”
作为老猎户,陈建业的鼻子也是相当灵敏的,鼻翼一扇,什么味儿都能闻的出来。
“没错,就是兔子,我刚刚进山打的。”林醒笑着说道:“您看看,我没有枪都能进山打猎了,那给我一把枪,岂不是能打到更多猎物?”
陈建业犹豫了。
林醒又继续说道:“而且您放心,我不会进深山,只是在山外围转转,外围的猛兽不多,那应该没什么危险了吧?我是真需要这把猎枪,我得养活我的家人们啊。”
陈建业沉默了片刻后,轻轻叹了口气,侧身让开:“那你先进来吧。”
林醒跟着陈建业,进了屋子里。
这屋子非常简陋,不过里面倒是暖和,到处都铺满了动物的皮革,火炉里点着炉火,格外的温暖。
和这里比起来,林醒的家简直就像个四面漏风的冰窖。
陈建业直接去了后面的房间,过了一会儿后又重新回来了,手里还拿着一把猎枪。
陈建业把猎枪放在桌上,说道:“你看看,这把枪会不会用。”
林醒拿起猎枪把玩了一会儿。
这猎枪就是很常见的那种双管猎枪,用的子弹也比较简单,普通的砂石火药。
虽然如今还没有大规模禁枪,可是扁溪村这种小地方也没有多少枪械,这种砂石双管猎枪已经算比较罕见了。
这种枪的威力特别大,离近了开枪,一枪能把一头羊羔给打出一个洞。
林醒前世在兵营里见过类似的这种枪械,对这种枪械还算是比较熟悉。
只见林醒熟练的拆弹装弹,那熟练的手法,就像是玩枪多年的老兵似的。
“哟,你玩过这种枪?”陈建业惊奇道。
林醒随口忽悠道:“小时候我跟我二伯学过一段时间的打猎,这枪我也玩过,谈不上很熟悉,但是至少知道怎么用。”
“没想到你小子年纪不大,倒也接触过这种东西。”陈建业笑道。
“那您的意思是,这把枪能借我了?”林醒问道。
陈建业摸了摸花白的胡须,摇头道:“枪可以借你,不过我有两个条件。”
“行,只要能借枪,别说两个条件,就算是二十个条件我也能答应!”林醒立即说道。
“第一个条件,你进山打猎的猎物,要把一部分骨头给我。”陈建业说道。
“您要骨头干什么?”林醒不明所以道:“如果您是要吃的,我可以给肉给您的。”
“骨头是为了炖汤。”陈建业无奈道:“我儿媳妇生了个孙子,但是因为身体原因,生不出奶,给我那孙子饿的嗷嗷叫,我寻思着就用骨头给她炖汤喝,催催奶。”
林醒恍然大悟。
如今这年代大家都吃不饱饭,很多女人都骨瘦如柴,自己的都吃不饱,哪里还有奶喂孩子?
所以这年头,饿死的婴儿也不在少数。
动物的兽骨熬汤能催奶,这是一种偏方,不过也挺有用的,很多村里人都喜欢用这种方式给孕妇催奶。
“行!”林醒爽快的答应了。
反正骨头他留着也没什么用,给了就给了呗。
陈建业继续说道:“第二个条件,我每次只能给你五发子弹,你自己看着点用,而且能尽量不开枪就别开枪。”
“可以!”林醒同样也答应了。
每次只给五发子弹,这是怕林醒拿着枪乱来。
这时代治安并不好,有些人拿了枪去杀人放火,烧杀抢掠的也很多。
陈建也这也是害怕林醒拿到枪后,去做些什么比较危险的事。
“行,那你答应了这两个条件,这把枪你就可以拿走了。”陈建业不放心的嘱咐道:“不过记住我的话,有了枪也别小看了大山,遇见了猛兽该跑还是要跑,千万别仗着有枪就往林子深处里钻,很多老猎户就是因为自大,才会被那些猛兽给吃了的。”
“您放心吧,我心里有数,不会冒险的。”林醒笑道:“那您就等我好消息吧,我打到了猎物,第一时间就来找您。”
陈建业点点头,从抽屉里拿出了无法子弹交给了林醒。
林醒收好了子弹,背起了猎枪,再次道谢过后,就兴冲冲的离开了。
冻死了。”
林醒穿着一件单薄的粗布麻衣,看着眼前被冰天雪地覆盖的山林,冻的瑟瑟发抖。
这个地方,是1958年的大兴安岭。
其实林醒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,而是个穿越者。
前世的他是个特种兵王,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,为了掩护同伴撤退,不幸倒在了敌人的枪下。
本来以为死定了。
没想到再次睁开眼,他居然穿越了!
只不过他穿越后的处境有点惨。
这身体的原身只有15岁左右,出生在一个平民家庭。
他排名老二,上面有个姐姐,下面还有个妹妹。
原身的父亲喜欢酗酒,还有家暴行为,动不动就打骂他们,甚至有时候脾气上来了,还会动刀子。
有一次原身的母亲就因为做饭做晚了,就被他父亲用鞭子差点给活活抽死!
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,每时每刻都是折磨。
原身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,于是带着母亲和妹妹逃离了那个家。
只不过离开家后,全家就没有了收入来源。
母亲身体不好,根本没办法出去做工。
妹妹年纪太小,也干不了活儿。
所以养活全家的重担,就落在了原身的身上。
于是,原身就只好来到了这大兴安岭,想着能不能打点野味回去,给家人填饱肚子。
这个年代,野外的野生动物还是很多的,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打猎,所以说当个猎户养家糊口,也还是条活路。
“1958年,这个年代也太久远了吧。”林醒嘀咕道:“不过看在原身还算是孝顺的份上,打猎的活儿,我就帮你干了吧。”
如今正是冬季。
整个大兴安岭都被大雪覆盖,厚厚的积雪,一脚踩下去,几乎能淹没到小腿处。
而林醒穿的还是粗布麻衣,根本不能抵抗风寒,凛冽的寒风就像是刀子一样,在身上不断切割,冻的人骨头生疼。
林醒走到了一棵大树下。
在这颗树下,有一个非常简陋的陷阱。
这个陷阱还是林醒的前身布置的。
不过前身实在是没什么打猎的经验,这个陷阱布置的实在是太简单了,别说是抓猎物了,就是老鼠估计都抓不到。
“也幸亏是我穿越过来了,不然依靠前身这打猎的本事,全家估计只能被饿死了。”林醒有些好笑的嘀咕道。
在现在这个季节,大兴安岭大部分的动物都已经冬眠了。
不过还有一种猎物可以抓,那就是雪兔。
大兴安岭的兔子很多,而且兔子都不需要冬眠,在冬季,大部分的猎户都会选择抓兔子来填补食物的空缺。
林醒身为特种兵王,有过无数次的丛林生存经验,打猎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他掌握的诸多技能之一。
要抓雪兔,最好的办法就是布置陷阱。
因为兔子太狡猾了,而且这里积雪这么厚,兔子随便往雪地里一钻,就能消失的无影无踪,所以徒手抓兔子根本不可能,只能依靠陷阱。
林醒立刻环顾四周,寻找可以制作陷阱的工具。
大雪覆盖之下,周围除了森林之外,几乎已经见不到其他的动植物了。
不过,有树木就已经足够了。
林醒身手利索的爬上树,折下来了几根比较粗的树枝,然后又撕下来了一下树皮。
他把这些树皮揉搓在一起,就成了比较结实的绳子了。
接着,他把树枝和绳子绑在了一起,做成了一个简易版的陷阱。
这个陷阱并不复杂,只要把这个陷阱埋在雪地里,兔子经过的时候,触动了陷阱上的机关,绳子就会立刻弹出来,锁住兔子的脖子。
这个陷阱是以前林醒当兵王的时候经常用的,在丛林生存的时候,他就是靠着这一招抓那些小猎物来果腹。
不过,虽然现在陷阱是做好了,可是陷阱的位置该怎么放?
陷阱放的位置也很有讲究的。
大兴安岭这么大,陷阱这么小,放的位置不好的话,兔子踩不到陷阱,那这陷阱做的再好,也是无用功。
“哥......哥......”
就在这时候,远方隐隐约约听到了有人喊叫的声音。
林醒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。
只见一个7岁左右的小女孩,背着一个小麻袋,正晃晃悠悠的朝这边走来。
她的身体太过于娇小了,积雪都淹没了她的大腿,导致她走起路来很缓慢,几乎是在积雪上爬行了。
而这个小女孩,正是林醒的妹妹,林依依。
“依依,你怎么来了。”林醒赶紧小跑了过去。
林依依的耳朵和小脸蛋都被冻的通红,咧嘴一笑:“哥,你在山上待的太久了,妈担心你肚子饿,让我给你送点吃的过来。”
说着,她打开了身后的小麻袋。
麻袋里装的是五六个菜团子。
冬季来临,大部分的野菜都已经冻死了,所以这样的野菜团子也是很珍贵的食物了。
林醒心中顿时一暖。
家里能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,这菜团子,是母亲和妹妹根本舍不得吃的,却拿过来给他吃!
林醒连忙推了回去,摇摇头道:“哥肚子不饿,还是拿回去,给你和妈吃!”
“不行。”林依依倔强的摇头:“我和妈都不吃,哥你吃,吃饱了才有力气打猎。”
林醒摸了摸她的小脑袋,宠溺道:“那你就先收着,等哥打到猎物了,回去一起吃!到时候咱们吃肉,喝肉汤!”
“好!吃肉!我还没吃过肉呢!”林依依顿时开心的两眼放光了。
原身的父亲对这一家人极差。
说实话,原身的家庭条件虽然一般,不过肉总归还是吃得起的。
可是原身的父亲从没有给他们吃过肉,只准他们吃素菜,而且还不能吃多了,否则就是一顿毒打。
林醒笑了笑道:“那走吧,看哥怎么打猎!”
“好!我跟着哥!”林依依乖巧的点头。
林醒带着林依依,在森林里到处逛了起来。
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找一个适合布置陷阱的位置。
这个位置,必须要是兔子的必经之地,只有这样,才能让兔子精确无误的踩在陷阱上。
看到林醒背着一头羊羔回来,这帮村民们又开始惊讶的打趣了起来。
“哟,小林今天又打到了猎物啊。”
“这不是小羊羔吗?森林里还有羊呢?”
“嚯,好家伙,看样子小林今天家里要吃羊肉了啊。”
“......”
面对大家的调侃,林醒却停下了脚步,郑重的对众人说道:“各位乡亲们,我要提醒你们一下,森林里有狼群出没,大家如果没事千万不要接近森林,以免遭遇狼群!”
听到狼群这两个字,刚刚还都满脸笑容的乡亲们瞬间都恐慌了起来。
在这个年代,这些老乡们最怕的只有两个东西,第一就是狼群,第二就是野猪。
野猪是会来祸害人类的庄稼,把他们幸幸苦苦种的粮食给吃掉。
但是狼群就不一样了,狼群是食肉动物,一般情况下狼群不会轻易离开深山,但是狼群如果闯入了人类的居住地,那就说明狼群实在是饿的没东西吃了,下山来吃人来了!
以前经常就有狼群袭击村子的事情发生,死伤比较惨重的时候,甚至一个村子一夜之间能被狼群叼走十几个人,其中还包括孩子!
林醒的话,让村民们都有些害怕了,一个个的交头接耳,讨论了起来。
林醒没管他们了,扛着羊羔回家去了。
回到家里,吴秀兰和林依依正在小院子里忙着整理木料。
院子里已经堆了好几堆的木料,看来,在林醒出去打猎的时候,吴秀兰和林依依也按照吩咐,去附近弄了许多木料回来。
见林醒回来,林依依立刻笑着扑了上来:“哥哥回来啦!哥哥回来啦!”
说完,林依依看到了林醒肩上的羊羔,笑的更开心了:“娘!你快看!哥哥又打到猎物了!”
吴秀兰走了过来,先是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了林醒一番,担心的问:“没受伤吧?”
“放心吧,好得很。”林醒笑了笑。
吴秀兰这才松了口气,然后看向了这头羊羔,有些疑惑道:“羊羔?森林里怎么会有羊羔?”
“估计是从附近哪个村子里跑出来,跑到森林里,被我给撞见了吧。”林醒把羊羔放在地上,笑道:“正好这羊羔的皮毛很暖和,家里的被褥不是已经破烂了吗,就用这羊羔的皮毛来做个新被褥好了。”
吴秀兰有些为难道:“既然是从附近哪家村子里跑出来的,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人还回去?这样把人家的羊羔给打回来,有点不太好吧?”
林醒有些无奈。
母亲吴秀兰哪里都好,就是有点太善良了。
放在后世,善良的确很不错,可是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,太善良可不是什么好习惯。
林醒笑着说道:“我们也不知道这羊羔是从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,这大兴安岭附近有很多村子,难不成我们还要一个一个去找啊?既然这羊羔被我撞见了,这就是天意,再说了,人家可能也不缺这么一只羊羔,咱们就别费这力气了,安心收下吧。”
林依依也跟着说道:“是啊娘,我都没吃过羊肉,我想吃羊肉,喝羊肉汤!”
见一双儿女都这样说,吴秀兰也有些动摇了,毕竟她也舍不得把这羊羔给还回去,吃不吃肉都是次要的,主要是这羊羔的皮毛很重要。
虽然她们现在已经有鹿皮衣服可以穿了,但是到了晚上还是会很冷,如果有这羊绒来做棉被,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至于被冻的瑟瑟发抖了。
想了想后,吴秀兰同意了:“那好吧,羊羔我就留下来了,但是下不为例啊,别人家的东西,我们可不能随便拿,这可是不好的习惯!”
林醒笑着点点头,嘱咐道:“行,那您处理一下这羊羔吧,吃不了的肉就放在雪地里冻着,今天中午咱们就喝羊肉汤!”
吴秀兰带着林依依去厨房处理这羊羔了。
现在时间还早,林醒打算做下一件事,那就是加固一下自家这房子。
木料已经有了,缺的就是人手,要请人的话,就需要花钱,而林醒身上并没有钱。
其实这个年代,钱这个东西还是很少见的,一个村子里大家用来换物资的东西叫做工分,也就是靠工作来换取积分,然后用积分换取物资。
林醒全家都没有在公社里工作,自然手上也就没有什么工分了,不过林醒可以向公社捐献物资,用屋子来换取工分,然后用工分来请工人干活儿。
林醒来到了院子角落里,把雪地里的那些鹿肉给刨了出来,拿了十斤左右。
十斤肉已经不算少了,能兑换的工分也不少,应该足够请人帮他加固家里的房子了。
林醒跟吴秀兰和林依依打了招呼后,就提着鹿肉离开了家,朝着公社走去。
扁溪村的公社名字就叫做扁溪公社,位于村子最中心,负责管理公社的人叫赵仁义,人称赵大队长。
林醒来到公社的时候,就看到了公社里已经有很多人了,大家都挺忙的,手里都在干活儿。
而赵仁义正在指挥一帮人堆放存粮。
这个赵仁义大概在四十多岁左右,长得是一表人才,还戴着一副很少见的眼镜,标准的红青年外貌。
林醒走上前,打了声招呼:“赵叔,忙着呢?”
赵仁义转头看向了林醒,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,语气很平淡:“是小林啊,你怎么来公社了?”
“赵叔,我就不跟您拐弯抹角了,我想请您帮帮忙。”林醒直言不讳道。
闻到,赵仁义立刻露出了为难的神色:“小林啊,你家里的情况我也知道,可是现在公社里人手已经太多了,实在是不招工了,我也爱莫能助啊。”
林醒和他母亲以及妹妹分家的事情,整个村子几乎都已经知道了。
赵仁义还以为林醒家里吃不起饭了,想来公社里找份工作,求条活路呢。
其实赵仁义也很想帮忙的,毕竟林醒一家子确实可怜,问题是现在公社的人手已经超额了,实在是没有办法招新人进来了。
如果林醒要狩猎大型猎物的话,那就只能进入大山深处。
不过大山深处有很多食肉猛兽,林醒可不敢贸然进入。
当然了,林醒还有一种选择,那就是沿着大兴安岭的森林外围走,说不定有机会遇见鹿和袍子之类的动物。
森林外围是人活动的区域,村民平时都会种庄稼,在大山深处没有食物,那些食草动物就会离开森林,来人类的居住地找吃的。
林醒抗着他的猎枪和长矛,沿着森林外围,一路朝着北方慢慢走去。
这地方是平原,视野非常辽阔,一眼就能看到几里之外的事物,很方便寻找猎物。
但是,想在森林外围遇见猎物毕竟也需要靠运气,不是说遇见就能随随便便遇见的。
林醒沿着森林线,一直往前走,走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,依旧还是什么都没看到。
“难道是时间太早了,那些动物们还在洞穴里休息吗?”林醒嘀咕道:“不应该啊,动物应该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吧?”
这里距离村子已经很远了,周围荒无人烟,非常的偏僻。
不过林醒也没打算放弃,毕竟来都来了,他可不想空手而归,只好继续往前走。
这次又走了四十多分钟后,林醒都感觉两条腿快要被冻僵了。
再这样走下去,恐怕到时候都没体力回去了,林醒有点想要打道回府了。
然而,就在这时候,林醒忽然看到森林里有什么动静!
他扭头朝着森林里看去,只见一头雄壮的梅花鹿钻出了森林,朝着外面走来!
猎物总算是出现了!
林醒立刻来了精神,赶紧找个了积雪堆躲着,暗中观察那头梅花鹿。
那梅花鹿头上有角,是雄性,而且体格非常壮硕!身上肉很多!
这个年代,梅花鹿还不是保护动物,所以倒也不用担心抓了会坐牢之类的。
梅花鹿从森林里出来后,就慢悠悠的在森林外围逛了起来,一边逛,一边时不时低头去闻地上的积雪,看样子,应该是在寻找食物。
冬季所有的草都已经凋零了,不过梅花鹿可以吃草根,但是草根埋在积雪下面,梅花鹿需要用嗅觉去找到草根的位置,然后把草根给刨出来。
林醒趴在雪地里,四肢并用,慢慢朝着梅花鹿摸过去。
林醒穿得很单薄,身体完全陷入了积雪里,那感觉就像是被冰块给包围了一样。
不过林醒也只能强忍着寒意,一点一点朝着梅花鹿挪过去。
就在距离梅花鹿二十米左右时,正在刨积雪的梅花鹿似乎听到了什么,抬头看向了林醒这边的方向。
林醒心中一惊,难道被发现了?
动物的听觉都异常敏锐,尤其今天还是太阳天,没什么噪音,林醒在积雪里爬行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,的确很容易被听见。
林醒有点着急了,要是这梅花鹿跑了,他可没有体力继续寻找第二只猎物了。
好在这梅花鹿并没有发现林醒,只是朝这边看了一会儿后,又继续低头刨草根了。
林醒松了口气,又继续朝着梅花鹿爬过去,不过这次他动作更轻了,尽可能地把声音压到了更低。
很快,林醒距离梅花鹿只有仅仅十米左右的距离了。
林醒不能继续往前了,哪怕他动作再怎么轻,如果还要继续往前,那肯定是会被发现的。
不过,这个距离对于林醒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。
林醒犹豫着是用猎枪还是用长矛。
十米的距离,用猎枪的话,稳稳能干掉这只梅花鹿,但是用长矛的话,那就不一定了。
想了一会儿后,林醒决定还是用长矛。
因为林醒还想用这梅花鹿的皮毛做衣服,如果用猎枪,容易把梅花鹿的皮毛给弄坏。
林醒慢慢从背后拿出一根长矛,不用站起来,他趴在积雪地里,开始瞄准梅花鹿。
梅花鹿根本没感觉到危险来临,依旧还在低头刨草根。
趴在地上投掷长矛是需要技巧的,否则投掷出去的长矛杀伤力根本不够,好在林醒前世为了在丛林里狩猎,学习过这方面的技巧,所以根本不用担心。
林醒很快瞄准好了梅花鹿,整个上半身用力,带动手臂发力,狠狠将长矛朝着长矛投掷了出去。
咻!
长矛带着破空的声音,以极快的速度朝着梅花鹿飞了过去。
梅花鹿正在低头刨草根,虽然它反应速度很快,立刻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,可是根本来不及逃跑了。
扑哧!
长矛精准的刺穿了梅花鹿的脖子。
梅花鹿发出一声哀鸣,下意识的往前面跑了几步,但是也仅仅只能跑几步而已,下一秒,就一头栽倒在了雪地里,没动静了。
“成功了!”林醒立刻从雪地里站起来,来不及拍掉身上的积雪,立刻小跑过去查看情况。
梅花鹿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,虽然被贯穿了脖子,不过胸膛依旧在起伏,还没有死,那双哀怨的眼睛就这么无辜的看着林醒。
“不好意思,物竞天择,为了填饱肚子我只能杀了你了。”林醒笑了笑,随后掐住了梅花鹿的脖子,就这么一捏。
咔擦。
梅花鹿的颈椎被捏断了,身子一抽,立刻就失去了生命迹象。
林醒满意的打量着这头梅花鹿,目测这梅花鹿估计也有一百多斤了,身上都是肥膘,尤其是那对鹿茸,格外的壮硕。
这么肥的梅花鹿,够家里吃上好几天了。
林醒抓住梅花鹿的四肢,腰部用力,轻喝一声,就把梅花鹿给甩了起来,抗在了肩上。
一百多斤说重也不重,说轻也不轻,林醒扛着梅花鹿往回走去,只是速度变慢了很多,也有些吃力。
“这副身体到底还是太瘦弱了,这要是前世的我,别说是一头梅花鹿了,就算是一头两三百斤的狗熊,我都能随便扛着走。”林醒咧咧嘴,心里忍不住有些抱怨。
抱怨归抱怨,林醒也只能咬着牙坚持,雪白的雪地里,留下了一串长长的脚印,还有从梅花鹿身上洒落下来的血迹。
“是啊,多亏有你配合我,不然今天要抓到这兔子就难咯。”林醒笑道。
林依依顿时得意的昂起了头,非常得意。
林醒打量着这只兔子。
野生的兔子没有家养的兔子大,而且现在是冬季,野外食物匮乏,所以导致动物的体型也比较小。
不过这兔子大概也有六七斤左右,三个人吃勉强也算是够了。
林醒把兔子从陷阱上弄下来。
这兔子还在拼命的挣扎,四条小腿蹬的飞快,像电动小马达似的。
林醒用手指掐住了脖子的后脖子位置,然后狠狠一捏。
只听见一声微弱的卡嚓声,兔子顿时就不动了,它的颈椎被林醒给活活捏断了。
林醒前世在丛林生存的时候,有一套对付野生动物的办法,那就是只攻击动物的颈椎,能够事半功倍。
林醒把瘫痪的兔子提起来,对林依依说道:“猎物到手了,走,咱们回家吃兔肉!”
“好欸好欸!可以吃肉了!”林依依开心的直欢呼。
两人提着兔子,立刻朝着山下走去。
林依依这小丫头,毕竟是从来没有吃过肉,一直盯着兔子,哈喇子都快要从嘴角流出来了。
要不是因为林醒在这里,估计这丫头都能把这兔子给生吃了。
林醒打猎的这个地方只是半山腰,所以距离山脚不远。
两人走了半小时左右,就成功下了山。
山下面有个村子,叫扁溪村,这方圆十里就这么一个村子,整个村子里也就那么几百号人而已。
林醒的家就是住在这村子里的东头位置。
当林醒两人来到家门口时,就看到了母亲吴秀兰正拿着斧头,在家门口卖力的劈柴。
吴秀兰的身子骨很弱,再加上因为经常挨打,身上到处都是伤,所以劈柴的时候没什么力气,别人一下就能劈开的柴,她要劈好几下才能弄开。
而且寒风凛冽,吴秀兰穿的也是粗布麻衣,身上到处都被冻的通红了。
林醒顿时有些心疼了,大喊道:“妈!我们回来了!”
吴秀兰放下手里的柴刀,转头看向两人,松了口气道:“你们可算是回来了,怎么样,没事吧你们?”
现在的深山老林可不比之前,如今山上到处都是危险的野生动物,比如老虎,野猪等等。
就算是老猎户进山了,运气不好也有丧命的风险,更别说林醒和林依依还只是两个小孩子罢了。
其实吴秀兰是不允许他们两人进山的。
奈何林醒太倔了,偷偷摸摸就上山了,吴秀兰想拦也拦不住。
“我们能有啥事儿。”林醒笑着晃了晃手里的兔子:“您看,不仅没事,我们还打了一只肥兔子回来呢。”
“对啊对啊,哥可厉害了,做了个陷阱就抓了只兔子,我们今天有肉吃了!”林依依也开心的说道。
吴秀兰看都没看那兔子,嗔怪道:“以后可不准上山了听到没?要是遇到了危险怎么办?”
“行行行,知道啦知道啦。”林醒笑着摆摆手道:“妈,你先去弄兔子肉吧,依依这小丫头都快要馋的不行了。”
吴秀兰翻了个白眼,但也没啰嗦了,拿着兔子就进屋做饭去了。
而林醒则是拿着斧头,替吴秀兰劈那些没有劈完的柴。
林醒身体素质不错,一堆柴火一下子就劈完了,不过浑身出了一身的汗,再加上冷风一吹,真是直接冻进了骨头缝里。
林醒看着身上的粗布麻衣,思索着要不要弄点厚实点的衣服来穿了。
原身和父亲分家以后,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带出来,原来的那些棉衣也都留在了父亲那里。
但是林醒肯定是不会回父亲那里拿东西了。
既然如此,那就只能自己做衣服了。
如今这个年代,想要做棉衣,那是需要布票的,而且每个人能领的布票都是有限的,林醒一家子今年的布已经领完了,领不到了。
不过,虽然领不到布,但是林醒可以用野生动物的皮毛做衣服,同样也没差。
要说最保暖的兽皮,那肯定就是袍子莫属了。
如今冬季的正是袍子活跃的季节,刚好可以打了袍子,吃它的肉,还用它的皮毛做衣服,一举两得。
林醒打定了主意,下次进山,有机会就去打几只袍子回来。
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后,吴秀兰已经把兔子给弄好了。
一家子坐在屋子里,一大锅香喷喷的兔子肉放在桌子上,光是闻着都让人口齿生津。
“好香啊!这就是兔子肉呀!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块的肉呢!”林依依开心的说道。
以前跟父亲住在一起的时候,她倒是见父亲吃过肉。
不过原身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,一年到头也只能吃那么几次肉,而且每次也就那么一小碗而已。
这么一大盆肉,可谓是相当奢侈了。
“等很久了吧。”林醒把其中一只兔腿递给了林依依,笑道:“来吧小丫头,这条腿就给你了。”
林依依没有接,摇摇头推了回来:“哥,兔子是你打的,你吃,我吃其他的就行了。”
林醒不免有些感动。
这小丫头,明明都已经馋的不行了,却还这么推让。
林醒直接把兔腿放到了林依依碗里:“这么多肉呢,都能吃的上,有啥好推辞的,赶紧吃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林依依看着碗里的兔腿,小丫头总归还是没忍住,犹豫了片刻后,拿起兔腿就开始吃了起来。
她一边吃,一边开心的两眼放光:“好吃!好好吃!妈!哥!你们也赶紧吃!”
吴秀兰夹起另一只兔腿,放到了林醒碗里:“儿子,你也吃,今天上山累了,你得多补充补充。”
林醒摇摇头,把兔腿放回了吴秀兰的碗里:“我不喜欢吃兔腿,妈,你吃吧。”
说完,林醒也不给吴秀兰推辞的机会,拿起碗筷就开始干饭。
吴秀兰无奈的摇摇头,心里却格外的温暖。
她这辈子过得很苦,尤其是嫁了人后,不仅要当牛做马,还要被家暴,每天都要被打骂。
辛亏生了一对好儿女,也算是支撑她坚持下去的动力了。
最新评论